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警示作用,强化社会监督,增强群众自我保护,现将全市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典型案例公示如下:

1
机构名称:西藏瑞丽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及结果: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处罚20000元(贰万元整)。
2
机构名称:熙蔓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
处罚内容及结果: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行政处罚40000元(肆万元整)。
来源:拉萨卫健委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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