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纳资金是指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这种行为主要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纳资金的特点包括:
未经批准:
行为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公开宣传: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承诺回报:
向公众承诺会在将来的一定期限内,用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对象不特定:
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不是仅限于特定个人或群体。
非法吸纳资金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建议公众在投资理财时,选择合法、规范的金融机构,并仔细审查相关手续和合同,以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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