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应当在 赠与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也可以选择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
在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 赠与书及公证书。
3. 契税收据。
4. 如果赠与的财产为共有财产,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5.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受赠人的身份证明、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等。
需要注意的是,房产赠与公证并非必须办理,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但为了确保双方权益,建议办理公证手续。
在办理完赠与公证后,双方还需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包括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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