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可享受基本产假98天,再加上80天的奖励假,总共为178天。此外,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如难产,还可以增加30天的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对于终止妊娠的情况,也有相应的产假天数规定。
因此,综合以上信息,广州的产假总天数为178天,包括基本产假和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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