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费 属于财产损失。施救费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员为了减少事故损失而采取适当措施抢救保险标的时支出的额外费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项下赔偿施救费。
具体来说,施救费包括被保险人雇佣吊车及其他车辆进行抢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在施救过程中,因施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该部分损失也属于施救费。
此外,施救费的税收分类编码为“2971-212-07”,它代表的是社会保险税收分类,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综上所述,施救费作为交通事故中的一项费用,应当算作财产损失,并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财产损失项下进行赔偿。
相关文章: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水电气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如遇乱收费 市民可举报04-23
大风“伤”了车玻璃,车损险能赔04-18
贝达药业2024年年报解读:营收净利双增长,研发销售费用波动显著04-18
思泉新材2023年年报解读:筹资现金流大增466.59%,研发投入持续稳定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