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贷需要以下手续:
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包括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收入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贷款用途证明等。
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
在贷款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正式的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开立账户
借款人需要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开立用于还款的账户。
贷款审批与发放
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及其他各项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书,并与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中。
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具体步骤包括提交房产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办理抵押权登记后,房产证会被备注“已抵押”。
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如需要):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指定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房屋的保险。现在银行一般都不会强制保险,是自愿原则。
银行划款
贷款银行将贷款以转帐方式划入售房单位或直接支付给卖方。
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需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及方式,定期偿还贷款本息。
建议在办理房贷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详细咨询各银行或贷款机构的具体要求,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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