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是指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设立的专门账户,用于管理因各种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当职工因为单位破产、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尚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时,单位会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本息转入这个账户中,实行集中封存。待职工与新单位建立起新的劳动关系后,可以启封并继续使用这部分公积金。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需要办理公积金集中封存手续:
1. 职工所在单位破产或被兼并,职工未能签订新的劳动关系。
2. 职工辞职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
3. 职工因故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且未在其它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主要作用是确保公积金的专款专用,方便管理和快速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在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明等,并按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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