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
项目若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机密,为确保信息安全,不适宜进行公开或邀请招标。
抢险救灾: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需要立即实施相关工程,此时不适宜进行招标,以免影响救援效率。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使用扶贫资金进行以工代赈项目时,需要使用农民工,这些项目通常不适宜进行招标。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当项目施工所依赖的技术具有唯一性且无法替代时,不适宜进行招标,因为这可能限制了竞争。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若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已有能力自行建设,则无需再次进行招标。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原中标人能够继续完成工程,追加工程不会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要求,因此不适宜重新招标。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除了上述情形外,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还规定其他不适宜进行招标的情形。
建议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执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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